問題答疑
客房服務員國家職業標準
1.職業概況
1.1職業名稱
客房服務員。
1.2職業定義
在飯店、賓館、旅游客船等場所清潔和整理客房,
并提供賓客迎送、住宿等服務的人員。
1.3職業等級
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,分別為:初級(國家職業資
格五級)、中級(國家職業資格四級)、高級(國家職業
資格三級)。
1.4職業環境
室內,常溫。
1.5職業能力特征
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;能獲取、理解外界信息,
進行分析、判斷并快速做出反應;有一定的計算能力;
有良好的動作協調性,能迅速、準確、靈活地完成各項
服務操作。
1.6基本文化程度
初中畢業。
1.7培訓要求
1.7.1培訓期限
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,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
確定。晉級培訓期限:初級不少于70標準學時;中級不
少于80標準學時;高級不少于ito標準學時。
1.7.2培對教師
培訓初級客房服務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中級以上
職業資格證書;培訓中、高級客房服務員的教師應具有
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
務任職資格,同時具有2年以上的培訓教學經驗。
1.7.3培訓場地設備
教室、服務臺(配備電腦X標準客房(或模擬標準
客房)以及相關教具及設備。
1.8鑒定要求
1.8.1適用對象
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。
1.8.2申報條件
——初級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O)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
取得畢(結)業證書。
(2)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。
——中級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*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
職業工作2年以上,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
學時數,并取得畢(結)業證書。
②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
職業工作3年以上。
(3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。
u)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、以中級
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
業證書。
高級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*)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
R業工作2年以上,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
g時數,并取得畢(結)業證書。
O)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
R業工作3年以上。
(3)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
促的、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職業學校本職業
專業)畢業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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